关于开展优秀会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苏科馆协发〔2016〕13号

2016-10-26

各会员单位: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成立以来,各会员单位认真落实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创造性开展科普展教和科普活动,涌现出一批事业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省科普场馆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促进我省科普场馆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经协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批准,决定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优秀会员工作。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必须是2015-2016年度在岗的中层(含中层)以下从事科普展教、科普展品研发的工作人员,本人受过投诉及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得作为参评对象。

二、表彰名额及推荐人数

本次表彰优秀会员名额拟20人(按会员总数的5%设定)以内;各会员单位会员数15人以内的可推荐1人,会员人数15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

三、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本单位有较高的认可度;

热爱科普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勤奋敬业,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对本岗位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有所研究,并在相关刊物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过文章;

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重大活动,受到协会及有关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四、评选程序

单位推荐。各会员单位应根据优秀会员评选条件,采取领导班子推荐与全体会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无争议的情况下填写“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优秀会员推荐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组织评选。协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坚持条件、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

公示审批。初选结果及相关材料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五、表彰奖励

根据评审结果,协会下发表彰决定,并对优秀会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 系 人:张梦曦 、 肖明德

联系电话:025-83340317、83340989

邮    箱:kpcg@jskx.org.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11室

附件: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优秀会员推荐表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2016年10月18日

  • 责任编辑: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管理员
  • 阅读次数:1190
  • 【文档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文件传递】

版权所有: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苏ICP备13035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