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2023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定于2023年9月17-23日在全省各地集中开展。
二、活动内容
(一)有序组织场馆开放。要认真落实免费或优惠开放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精心组织参观接待工作。
(二)开展前沿科技传播。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量子科技等前沿科技,举办科普系列报告,展示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等重大成果,不断增强公民科学素养,营造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
(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色、低碳、节约的生态理念,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服务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开展科普场馆联合行动。围绕“同上一堂科学课”等主题,利用各场馆优质科普资源,推出系列研学及科普实践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服务于中小学“双减”工作,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
(五)开展“云上科普日”专项行动。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丰富网络科普活动内容,通过直播和短视频的方式,开展云报告、云课堂、云看展等线上活动,打造永不落幕的“云上科普日”。
三、活动方案的报送及总结表彰
(一)请按通知要求,将科普日活动方案填报表于2023年9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协会秘书处;活动总结填报表(包括影像资料及相关媒体报道资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23年9月30日前加盖公章后提交,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的单位、个人进行认真评议,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后,对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政治引领,把“全国科普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活动宣传。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开展宣传,提升活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扩大科普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确保安全有序。要采取切实措施,提前制订各项安全预案,确保科普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联 系 人:徐寒英 崔瑜慧
联系电话:025-83340989 13327804989
电子邮箱:kpcg@jskx.org.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11室
邮 编: 210009
附件:
1.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填报表
2.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总结填报表
3.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4.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