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体验科技、感受快乐”主题 系列活动的通知

苏广总发〔2015〕80号

2015-06-03

各市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新局、科协、科技局、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工作任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体验科技、感受快乐”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深入开发和培养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创新能力与科学素养,用喜闻乐见、益德益智的群众文艺科普作品丰富未成年人课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努力培养品德高尚、富有理想、文明有礼、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江苏人。

二、主要内容

1举办第四届全省科普剧创作汇演活动

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科普剧创作表演评比和汇演,激发学校师生、社会公众、科普群文单位创作和表演科普剧的兴趣,增强科普剧创作表演能力,拓宽知识视野,丰富校园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开展新科普剧的开发创作、获奖科普剧展巡演活动

巩固省科学技术馆科普剧开发成果,继续发挥省科技馆科普剧创作表演方面的优势,在全省范围内整合资源,开展科普剧创作、优秀科普剧巡演、科普剧进校园活动,并选送深受未成年人喜爱的科普剧参加全国科普剧比赛。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5月下旬制定下发活动文件和实施方案。6月,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扎实推进。5月底开始至6月,启动全省第四届科普剧汇演宣传、巡演、报名,各市县选拔推荐和培训等工作;7月中旬开始,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以“体验科技、感受快乐”为主题,组织科普剧创作展演选拔等活动;10月—11月在南京举行全省第四届科普剧创作表演评比和获奖作品颁奖、汇演。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总结表彰。年底前举办总结表彰和获奖优秀科普剧目展示活动,精选优秀剧目参加全国性科普剧大赛。并于次年开展获奖优秀科普剧巡演。

四、任务分工

活动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科协、省科技厅、团省委、省广电总台等部门共同主办,江苏省科学技术馆承办,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江苏省科学技术馆)。各部门主要职责为:

省文明办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及指导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协调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支持配合活动开展。

省文化厅主要负责协调全省各地文化部门及场馆支持配合活动开展,协调全省各地文化部门为科普剧的创作提供艺术指导。

省科协主要负责协调全省各地科协和科技场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支持配合活动开展。

省科技厅主要负责指导各市县科技局活动的组织开展,协调全省各地科技部门为科普剧的创作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团省委主要负责协调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以及团(队)属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支持配合活动开展。

省广电总台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及南京总汇演的组织开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未成年人“体验科技、感受快乐”主题活动的意义,把它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作为进一步开发和培养未成年人创新能力的有效抓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要充分整合利用学校内外科普资源,充分依托和发挥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各级各类校外科普群文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的优势,为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开展活动提供条件。

2、示范引导、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确立一批中小学校和公益性科普文化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作为开展活动的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抓好示范引导。要广泛运用校园广播、校报校刊、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通过班会、队会、团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3、统筹安排、重在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吸引未成年人主动积极参与。各级文明办、教育、文化、科协、科技、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省科普剧汇演活动方案

2、科普剧创作展巡演活动方案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科技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2015年  5月 20 日   

附件一:

全省科普剧汇演活动方案

一、步骤:

1、报名、宣传阶段(20155—6月):各市(县、区)教育局、文广新局、科协、科技局和科普文化场馆组织所在地区活动报名(报名表附后),同时启动科普剧示范巡演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

2、培训阶段(20156月下旬—8月中旬):聘请科普教育、剧目创作和艺术表演专家分批为参加汇演单位进行科普剧创作表演指导和培训,培训地点为江苏科技馆或科普剧创作表演活动参与单位较集中的县(市、区)所提供的培训场所。

3、预选阶段(20158月下旬—9月): 以各市县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新局、科技局、科协为活动组织单位,在本地区开展汇演和优秀剧目选拔活动。

4、评比汇演阶段(201510-11月底):

1)2015年10月-11月:以市为单位,各市自行组织汇演后,以市为单位推荐8-10个优秀剧目制成表演光盘,上报省组委会参加全省汇演的入围和优秀剧目评选。(原则上中学组、小学组、幼儿园组、科普场馆、群文场馆各2个,各市也可根据选拔出科普剧的整体质量适当调整上报比例)。

2)2015年11月底:经组委会专家从入围剧目中精选出的若干优秀剧目在南京组织汇报演出,同时组织现场颁奖活动。 江苏教育频道录制播出。

二、参加对象

1、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由各市(县、区)教育局推荐报名。

2、全省科普类场馆和校外青少年活动中心,由各市(县、区)科协、科技局和团委推荐报名。

3、全省文化类场馆,由各市(县、区)文广新局推荐报名。

三、有关要求

1、科技主题鲜明。可围绕展现奇妙现象,阐述科学原理,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宣传环境保护、倡导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反应防灾避险,学会应急自救;关注自然、科技与人类的关系,展示科技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变化等方面进行选题。

2、故事生动完整。剧本构思新颖,兼顾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艺术性,台词生动、诙谐,剧情与科普巧妙结合。

3、有符合剧情要求的布景道具、舞美设计和表演服装。表演生动、活泼,互动效果好,感染力强。

4、参加作品形式主要为舞台剧、互动剧、手偶剧、科学表演秀、小品、话剧等,表演语言为普通话。

5、表演时间:9—15分钟。

6、演员人数:至少2人以上。

四、评优项目

本次汇演活动将评选出优秀剧目创作表演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在南京举行的全省优秀剧目汇演颁奖活动现场颁奖。

五、评审事项
    1、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小组由省内外科技、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分标准

(1)创作评分标准。

创作主要根据剧本主题、故事情节、科学内容、表达形式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2)表演评分标准。

表演主要根据人物表演、舞台美术和场景设计、服装道具、与表演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3)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主要根据组织汇演重视的程度、选送代表队的整体质量、获得科普剧创作奖和表演奖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六、宣传报道

在新华日报、扬子晚报、金陵晚报、江苏科技报、江苏优漫卡通卫视频道、江苏教育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活动通知,并对活动进程进行跟踪宣传。江苏教育频道对现场活动进行录制并播出。

江苏省第四届科普剧创作汇演报名表

选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表队一

代表队二

汇演单位名称:

汇演单位名称:

剧目名称:

剧目名称:

演员人数:

演员人数:

演员名单:

演员名单:

编剧姓名:

编剧姓名:

导演姓名:

导演姓名: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选送单位意见:

选送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附件二:

科普剧创作展巡演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7月中旬至2016年7月

二、参与对象

主要为全省中小学生,对科普有浓厚兴趣的成年人也可参与。

三、活动项目

开展获奖和新创科普剧进校园推广演出以及前往全省各地科普文化场馆、社区进行公益性展、巡演,并在暑期推出丰富多彩的科普剧展演,同时结合全省“七彩的夏日”各类夏令营,开展“送科普剧、科学实验表演进夏令营”、“体验科普剧表演”等活动。

四、宣传报道

通过新华日报、扬子晚报、金陵晚报、江苏教育报刊社、江苏科技报、江苏优漫卡通卫视频道、江苏教育频道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体验科技、感受快乐”主题系列活动

工作办公室(江苏科技馆)咨询联系电话

馆  长  室:    025-83759024

办  公  室:    025-83759015    025-83759003

外联与培训部:  025-83759016    025-83759014

  • 责任编辑: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管理员
  • 阅读次数:322
  • 【文档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文件传递】

版权所有: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苏ICP备13035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