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7-12-25

各会员单位: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已于2017年9月届满,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经协会一届五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拟于2018年3月上旬在南京召开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现将推荐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安排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210名,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69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3名。

二、分配原则

1、会员代表

代表名额分配根据会员单位规模及会员数量、活动开展、团体及个人会费交纳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协会一届常务理事为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理事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

2、理事候选人

理事候选人由协会一届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和理事会组成结构要求提出分配方案,原则上每个会员单位分配1名理事候选人。

3、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协会一届理事会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在科普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类、企业类各推荐1名。

三、推荐条件

  1. 会员代表

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学风和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努力,并取得优异成绩;热心协会工作,并按要求交纳个人会费。

  1. 理事候选人

理事候选人除具备代表条件之外,还应具备在科普场馆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具有社会责任和公益精神,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1. 监事候选人

入会3年以上,不是理事会成员、协会专(兼)职工作人员;熟悉协会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政策水平;原则性强,能严格按协会章程履行监督职责。

四、产生办法

  • 会员代表

根据协会一届理事会提出的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由各会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协商推选产生,当选代表(含一届常务理事、二届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应填写《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各会员单位要重视推荐在科普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中青年代表和妇女代表。

  1. 理事候选人

理事候选人在代表中产生,按照一届理事会提出的分配方案,由理事候选人单位推荐,并填写《社会组织理事、监事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属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民营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省管干部需报省委组织部批准。

3、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在代表中产生,由协会一届理事会提出建议名单,经监事候选人单位推荐,并填写《社会组织理事、监事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属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民营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会员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所填表格加盖公章后寄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肖明德、张梦曦

电  话:025-83340989、83340317

邮寄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八楼

邮政编码:210009

附件:

1、省科普场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3、社会组织理事、监事备案表。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2017年12月22日

  • 责任编辑: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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