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3]166号

2013-09-23

 

 

 

 

各省辖市科协、科技局、教育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我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苏科协发[2011]109号),省科协、科技厅、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10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条件和和相关程序

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今年将特别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对外开放公共资源、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等申报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省辖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省各有关单位,作为江苏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和本地区的推荐工作。由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分别审核,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书、推荐函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推荐单位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统一报送到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

2、由申报单位按《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逐项自查,得出自查分,并提供用于说明测评项目开展及成效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照片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单独合订成册);推荐单位(省辖市科协)要会同市科技局、教育局根据资料和实地考查进行综合测评,给出测评得分。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其中1份由推荐单位留存,2份上报省认定工作办公室,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

四、审核与命名

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此次认定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期限为2013-2017年。

联系人:吴科明 陶晓燕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2310室

邮 编:210024

电 话:025—83701982,83311284

电子信箱: jskpjd@jskx.org.cn

附件:1、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2、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13年9月10日

  • 责任编辑: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管理员
  • 阅读次数:952
  • 【文档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文件传递】

版权所有: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苏ICP备13035787号